为保证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则及《电信网络新式违法犯罪案件冻住资金返还若干规则》,安徽利辛县公安局对电信网络欺诈冻住的涉案账号进行整理,发现一批契合返还的涉案资金,饱尝害人自己向利辛县公安局提出资金返还请求,现依规对一批涉案返还账户进行公示
32. 嫌疑银行卡:159****8303,持卡人:曾*娣;受害人:李*艳,返还金额:10000.00元。
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示30日,如对上述处理状况有贰言的,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请求,逾期将视为无贰言,上述资金将予以返还被害人。